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中国保监会9日公告称,为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办法》日前已下发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分总则、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投诉记录和附则五大部分。这是保监会首次为保险营销员队伍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目前全国共有180多万保险营销员。根据《办法》,保监会将在指定网站“www.circ.gov.cn”统一披露保险营销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登记信息和诚信记录信息。届时社会公众可登录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