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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4版:要闻·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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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结 民主 开放
· 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 要闻简报
· 我国明年将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
· 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
· 北京地铁5号线开通首日9小时客流量达34万人次
· 海协致函台湾海基会表示慰问
·  已有1033名境外记者报名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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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国土资源部要求缩短土地开发周期
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 王立彬)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土地供应。

  通知要求,依法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申报住宅用地总量的70%,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优先供应。各地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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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要闻·国内新闻 00004 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2007-10-9 48256F32002924A64825736E00471816[A0-新华社记者≈B1-郭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