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钟小玲 记者 方海) 李学生、周大军、卢丙会……这些温州人耳熟能详的英雄,近年来一次又一次地感动了温州。当他们因见义勇为在血泊中倒下后,“不能让勇士流了血又流泪”成为越来越多温州市民的心声。日前,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此方案广泛采纳了网友及市民意见,最终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障机制。
温州市综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制度最大的特色就是把保障放在前面,见义勇为者的医疗等费用财政全额埋单,各种保障不但贯穿其一生,还惠及他们的家属。”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给予保障。见义勇为用多少,财政给多少。据悉,截至目前,温州市级财政已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1000万元,鹿城、瓯海、龙湾、乐清、瑞安等地财政拨付的见义勇为资金也都在几百万元以上。
此外,该制度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明确而细致的法律鉴定。见义勇为人员不再局限于生活在温州地区的人,除了780万户籍人口和300多万外来人口,温州人在外地见义勇为的行动也被列入其中。见义勇为既可以是正面与犯罪作斗争,也可以是侧面协助警察;既包括抢险救灾,又包括舍身救人等。章寿禹说,按照规定,对于见义勇为的受伤者,医院必须为其开设“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抢救治疗。如果拖延、推诿或拒绝,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制度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将渗透到其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受伤住院而没有医疗、工伤保险的,政府负责埋单及承担误工费用;受伤致残的,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残疾人保障制度进行补助;受伤致残或牺牲的,其配偶、子女就业、就学也由专项基金资助。
据了解,2001年,温州有关单位曾募集一笔270万元的见义勇为基金。温州市这几年利用这些资金的利息,陆续奖励了83名见义勇为人员,但这些钱用于保障显然远远不够。
得知温州市政府出台实施这样一个新制度,见义勇为英雄卢丙会的儿子卢灿磊很高兴。他告诉记者,父亲受伤后,各级党委、政府及时送上了金额不等的慰问金。“这些钱真是雪中送炭。如果有了这些保障,家庭经济压力就会得到很大程度的减轻,后顾之忧也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