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拱宸桥桥西历史街区风貌,根据《关于杭州市拱宸桥西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杭规发[2004]97号),按照《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拱宸桥桥西历史保护街区管理委员会在下列范围内:北至杭一棉保留仓库、西至小河路、南至登云路、东至京杭大运河,开展历史街区项目的保护工作,并实施搬迁。具体门牌号码:吉祥寺弄全部,敬胜里全部,桥弄街全部,桥西直街全部,如意里全部,同和里全部,通源里全部,小河路1号、38号、44号、52号、216号至340号的双号(以上门牌号含之号)。
凡属上述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请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等相关证件,到小河路389号现场办公室办理相关搬迁补偿安置手续。
搬迁期限:自2007年10月5日起至2007年12月4日止。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住户积极支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共同做好搬迁补偿安置工作。
特此公告。
房屋搬迁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