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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文教科卫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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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广西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07年9月29日

  2007GC10012号地块位于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北面,地势平坦,周边交通便利,相邻海泰别墅、万泉城、森海豪庭、枫林蓝湾、鑫海湾度假园等住宅小区。其他规划参数详见北海市规划局北规函〔2007〕611号文附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高于底价)。

  2007GC10012号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起始价250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5日,到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5日18时止,到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六、拍卖时间、地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在北海市深圳路45号南海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举办。

  七、拍卖成交价款支付:竞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拍卖成交价款。耕地占用税(旱地:3元/㎡,水田:5元/㎡)、土地契税(拍卖成交价的3%)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深圳路8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劳先生、蒙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73734

  2058482

  传真:(0779)2050750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市建行南珠东路支行

  账号:45001655106050501335

  九、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广西北海市2007年第十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07GC1001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2007GC

10012 广东路交金海岸

大道西南角 18414.66 城镇混合住宅

用地(商业、住宅) ≤3.5 ≤22% ≥30% 70年

  4.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建设纲要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间,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8日期间,向广德县招投标中心提交竞买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8日下午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7年10月1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07年10月19日上午9时整;

  2.拍卖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八、付款方式

  安徽省广德县新城区2006-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广德县招投标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广德县新城区2006-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土地位于广宁路、经三路和团结路、经四路围合范围内。

  2.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出让,拍卖出让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墙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该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编号 出让面积 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2006-2号宗地 116.3亩 二类居住用地 ≤1.4 ≥35% ≤25% 18米 70年 50万元/亩 2000 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15日内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在60日内一次性付清。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系人:汪先生 童小姐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广德县信用联社团结路分社

  账号:20000050639910300000042

  安徽省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安徽省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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