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建德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成长型小企业在素质提升、技术创新、融资担保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意见》规定,每年确定100家建德市级成长型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成长型小企业负责人短期外出考察学习,邀请省级创业指导师、企业诊断师为该市企业发展服务等活动的经费,列入“建德市工业发展促进资金”预算。
对该市成长型小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生产性设备总投入的2%给予奖励;对通过竣工验收的不新增用地的项目,节能节材技改项目,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信息化改造项目,特色基地导向目录中的高新技术产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总投入的4%给予奖励。项目批准后,在一年内完工并投产的,奖励标准分别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列入建德市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的项目在上述技术改造奖励标准基础上再提高0.5%。
同时,被市政府确定为建德市级成长型小企业,当年成立建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1万元;用于购买技术专利的费用,按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不高于企业当年度上交税收地方可用部分。此外,对担保风险补偿资助以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签约的贷款担保额为计算依据。
(建德市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