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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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新闻周刊·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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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曾经这样过“中秋”
· 场景二:一去不复返的服务员
· 我的“讨”发票体验
· 场景三:的哥的发票经
· 场景四:以少对多的尴尬
· 经历一:三块钱的发票
· 从《水浒》让座看客套
· 场景五:省两百块钱的矛盾
· “浙报网友会”
一周网友妙语
· 农村女孩当老婆,我很幸运
· 你会主动索要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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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发票几时不用“讨”

  三天发票生活里,经历了老百姓们索要发票时需要面对的困难和困惑,与商家的斗争,与旁人的斗争,与自己内心的斗争,这些都是吃力不讨好的。的确在个人纳税尚且不能自觉为之的情况下,要每个人肩负起监督别人纳税、维护国家税源的责任,实在是勉为其难的事情。

  但是,细算一账,如果一件物品是1000元,按照5%营业税,商家要交50元的税,商家不开发票,就逃了50元的税,按照国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政策,商家逃掉的都是最后用到我们老百姓身上的这部分钱。

  撇开宏观意义上的维护国家权益不论,单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索要发票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商业社会,一旦发生索赔纠纷诉诸法律,那么购物发票就是你最有力的凭证。

  一个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良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政府有力的税收举措和健全的纳税制度,更重要的是,纠正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让索要发票成为我们的生活常态。只有全社会形成一个正确的舆论环境,即便是买一根棒棒糖,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商家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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