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在9月21日的内阁会议后对外界宣布,由于正在谈判中的《欧盟宪法条约》改革草案将不再具有宪法性质,因此未来荷兰将不再选择公民投票方式批准改革后的条约,而采用议会通过方式完成对新版条约的审批程序。
欧盟成员国2004年于罗马正式签署《欧盟宪法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后,荷兰政府按照自己的选择于2005年6月1日组织公民对《条约》进行了全民公投。令荷兰政府始料不及的是,荷兰民众以62%反对的投票结果否定了《条约》,使荷兰继法国之后成为第二个公投否决《条约》的欧盟创始成员国,也由此引发了欧盟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制宪危机。荷兰政府宣布将改由议会完成审批程序,无疑将减少难度,避免重蹈首次公投失利的覆辙。尽管荷兰反对党在参议院中拥有多数,使用议会表决能否完全保证新《条约》通过仍是个问号。但与全民公决方式相比,毕竟难度程度不同,荷兰政治家们将不得不考虑再次否决《条约》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及荷兰在欧盟内承担的历史责任。
(据央视、《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