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气象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气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19项)如下:
省气象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气象台站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省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 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6 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7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8 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审批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9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 防雷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乙、丙级)单位资质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区市一级气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许可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市、区)一级气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