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1版:一版要闻
4  
PDF 版
· 大学生“追捧”成长型中小企业
· 借鉴上海有益经验 推进浙江创业创新
· 省领导考察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江苏:变革中再创新优势
· 我国社保将逐步覆盖城乡各类居民
· 学校集体活动禁用氢气球
· “无车日”:老百姓出行方便了
· 在不断创新中推进各项工作
· 今天骑车不开车
· 马路空荡荡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9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学校集体活动禁用氢气球
教育部要求,在组织学生活动中,必须周密计划,制订安全预案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就兰州电力职业学校氢气球爆炸灼伤学生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使用气球的集体活动时要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严禁使用氢气球。

  通报中说,今年9月16日上午,在甘肃省电力公司首届运动会开幕式前,兰州电力职业学校气球方队100名学生手持约1600个氢气球,由于部分气球氢气泄漏并因相互摩擦引起静电而发生爆燃,致使98名学生被灼伤,其中中度灼伤41名、轻度灼伤57名。目前,甘肃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组织学生活动中,必须周密计划,制订安全预案。学生活动要有教师带队,事先要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内容。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学校集体活动禁用氢气球 2007-9-23 48256F32002924A64825735E0052B9D2[A0-新华社记者≈B1-应霁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