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21日在北京就2008年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不能前往台北市一事发表谈话,介绍了与中国台北奥委会商谈的全过程。
这位发言人说,9月20日,中国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来函,表明不再与北京奥组委进行火炬入台协商,单方面终止了会谈,从而关闭了协商的大门。当晚,国际奥委会通知北京奥组委,取消奥运火炬传递入台。北京奥组委对于奥运圣火最终未能成行台北、未能满足台湾同胞热切期盼传递奥运圣火的美好愿望表示深深的遗憾。
这位发言人介绍了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商谈过程。他说,从去年11月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奥组委一直致力于促成奥运圣火赴台传递。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包括中国台北奥委会在内的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传递的邀请。
2006年12月28日,中国台北奥委会蔡辰威先生回函表示接受邀请。他在回函中表示,中国台北奥委会确认愿意参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并期待未来与北京奥组委紧密的合作,在奥林匹克精神与原则下,共同完成奥运圣火传递之神圣使命。
今年2月12日,中国台北奥委会在北京与北京奥组委进行会谈,双方签字达成四点共识。即:一、双方承诺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北京奥运会一样,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三、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国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一项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活动。中国台北奥委会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国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进行。四、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国台北奥委会辖区内举行时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国台北奥委会有义务协调相关方面承诺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旗、徽、歌。
今年3月27日,蔡辰威先生代表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台湾有关方面致函北京奥组委,确认双方签字的“四点共识”和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进出台北路线。
随后,北京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申报了火炬接力境内、境外传递路线,并得到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批准。今年4月26日,北京奥组委按计划正式公布了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但台湾当局却以所谓“矮化”为由,提出从“第三国”进出台北市的无理要求,单方面改变火炬赴台路线,拒绝接受由国际奥委会批准的火炬传递路线。
此后,北京奥组委一直怀着最大的诚意和耐心,多次与中国台北奥委会进行函件沟通并举行会谈。在今年8月11日的会谈中,北京奥组委强调双方应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坚持2月份达成的“四点共识”,落实已达成的协议和确认的火炬传递路线,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传递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北京奥组委重申,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分为境内传递和境外传递,境外传递计划路线包括了五大洲国家和地区的22个城市,台北市是火炬接力境外传递计划路线途经的22个城市之一。此种表述充分考虑了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关切,充分表明了北京奥组委的诚意和务实态度。
这位发言人说,今年9月8日,北京奥组委与中国台北奥委会进行了再一次会谈。由于台湾当局在4月26日否认了双方确认的火炬传递路线,北京奥组委提出,双方必须在新的会谈纪要中重申“四点共识”。蔡辰威先生提出,中国台北奥委会及有关方面从未否认过“四点共识”的存在,但他此次来京所获授权的纪要文本中不包含“四点共识”,因此不能签署重申“四点共识”的会谈纪要,并表示回台请示。但蔡辰威先生回台后,台湾当局再生枝节,公然否认“四点共识”,特别是就第四点内容即旗、徽、歌的使用大肆炒作。9月12日,蔡辰威先生来函,正式否认“四点共识”的存在。
因此,中国台北奥委会和台湾当局在最后的会谈中否认此前达成的“四点共识”是造成双方协商未果的主要原因。北京奥组委认为,今年2月双方签字达成的“四点共识”并非北京奥组委新提出来的要求,其内容仅是重申奥运圣火赴台双方必须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明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的性质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说,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决议、规定,是每一个国际奥委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参与奥运火炬接力活动中,当然也必须以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为基础条件。197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的《名古屋决议》、1981年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台北奥委会在洛桑签订的协议,以及1989年中国奥委会和中国台北奥委会在香港签订的协议对台湾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名称、旗、徽、歌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入出台计划路线,正是基于2月的“四点共识”及3月27日蔡辰威先生对“四点共识”和入出台计划路线的确认函而形成的。至于中国台北奥委会和台湾当局在9月初指责北京奥组委所谓的“横生枝节”、“增加新条款”、“提出新议题”等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是人为地制造政治障碍,阻挠圣火入台传递的借口。
为满足岛内民众共享奥运圣火欢乐的心愿,北京奥组委怀着最大诚意,本着尽最大努力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于9月19日再次致函中国台北奥委会,要求其尽快确认“2月12日”达成的“四点共识”,签署火炬入台纪要。9月20日,中国台北奥委会复函拒绝。当晚,国际奥委会通知只能取消奥运火炬传递入台。
至此,此前已得到中国台北奥委会确认并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火炬入台计划已无法实施。中国台北奥委会在整个事件中的出尔反尔和台湾当局直接干扰和破坏的种种举动,严重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精神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事实表明,奥运圣火不能入台的责任完全在于台湾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