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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投资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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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受青睐
“平台”成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新利器
截至9月中旬,已为96家浙企贷款15895万元
  [编者按] 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经过半年多的成功运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主管部门——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组织协调优势,集中10家优秀担保机构“抱团增信”,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合作,利用国开行开发性金融充裕的资金,为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该“平台”运用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在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已体现出显著成效。通过此次专题报道,初步总结其所取得的经验,做大、做强这个“平台”,长久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从而助推浙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对于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下称“平台”)的由来,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吴家曦局长是最主要的决策推动者。去年3月份,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副行长刘克崮来浙江调研时,他提出了“平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模式,立即得到刘克崮副行长的肯定。随后,又得到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陈元行长的批示给予肯定。

  通过今年半年多的运作,“平台”风险控制良好。前不久,国开行调研组专程来浙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平台”的运作模式和经验给予高度赞扬,认为值得在国开行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96家浙企获成长贷款1.59亿元

  9月13日,由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桐乡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浙江中财担保有限公司、长兴县诚信中小企业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德清县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衢州市柯城区“宏坤机械”、“乐迪电子”等14家浙江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的项目评审,共获得了2540万元贷款。据悉,这是“平台”第六批由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开发性金融资金而获得成长贷款的项目。

  当天,“平台”的10家合作担保机构之一,由东道主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办的“平台”第六次项目评估会议在衢州召开。会上,“平台”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的11位委员对参评的17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过投票表决,最后“宏坤机械”、“乐迪电子”、“宏盛纺织”、“宏丰建设”等14家浙企共254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获得通过,报请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审批发放。

  截至9月中旬,由国开行浙江省分行提供开发性金融资金作为成长贷款,通过建行浙江省分行的委托贷款,经过六次项目评审,“平台”已为省内96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按基准利率优惠发放贷款15895万元。

  9月12日,专程赴衢州出席“浙江省再担保试点工作座谈会”的省中小企业局高剑明副局长说:“由于‘平台’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成效的日益显现,成为全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极大利好”。他表示,这一缓解全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利器,堪称是我省继2005年下半年开始通过补贴金融机构的方式加大对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这一创举实施之后,政府“有形之手”推动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又一新亮点。

  遴选第二批合作担保机构

  据高剑明副局长介绍,“平台”作为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不仅具有融资成本低(按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而且不占贷款企业当地银行的授信指标等优点。目前,这一融资新“平台”已得到省内众多成长性好、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的高度关注和青睐,纷纷表示欲通过该“平台”获得成长贷款的融资愿望。

  高剑明副局长表示,针对全省广大中小企业迫切的融资渴望,为了推动“平台”做大做强,且能长久地运作下去,以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面,“平台”力争在今年内发放成长贷款2.5—3亿元。7月初,经省中小企业局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研究,同意浙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合作要求,分期分批吸收省内优质担保机构参与融资平台建设。

  在“平台”首批10家合作担保机构现已取得成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7月下旬,省中小企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建设的通知》,开始着手 “平台”第二批合作担保机构遴选工作。

  据了解,为更好地抵御担保贷款风险,完善“平台”的风险控制体系,此次对第二批合作担保机构的选择设置了六道门槛,即明确规定凡被推荐的各地区优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6项条件: 

  一、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一般要求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为实缴资本;由政府全额或参股出资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可适当放宽。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要求在3年及以上,担保注册资金平均放大倍数在3倍以上,且代偿率在全省平均值0.24%以下(计算时间为2007年6月底止)。三、担保机构已通过由国家发改委指定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信用资信评级,且资信等级在BBB级以上(含BBB级)。四、担保机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金融工作经历5年以上。五、担保机构设立以来,无违归操作、非法融资等不良记录。六、担保机构须是省信用与担保协会的会员单位,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可优先推荐。  

  同时规定,在8月中旬前,先由全省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推荐,对已建立担保业协会的市地,被推荐单位还应征求当地协会的意见。

  据悉,目前,省内符合条件而被推荐的共有43家担保机构,近期将由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审核确定“平台”第二批合作担保机构。

  通讯员 卢绍基 方刚毅

  记者 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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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投资视点 00011 “平台”成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新利器 2007-9-21 48256F32002924A64825735B004334B5[A1-施翼≈B1-施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