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1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3  4  
PDF 版
· “能够及时刹车就不算晚”
· 在虚拟世界
进行现实心理关怀
· 灭火演习
· 高档住宅咋就成了养狗场
· 灭火演习
· 忠义铸警魂
· 义务调解23年
· 义务调解23年
· 广东年收入20万元者超生
最高可罚48万元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7年9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广东年收入20万元者超生
最高可罚48万元

  近年来,富人、名人超生问题成为社会焦点。最近,中组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联合推出《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将视收入水平确定。

  市民纷纷关注:富人超生罚款该怎么罚,罚多少?

  这是近年发生在广州的一幕: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陪同下,招摇地来到街道办计生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本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

  “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简直是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据广州市计生人员介绍,现在走进广州的一些高档楼盘、别墅区,不时可见一些年轻母亲带着两三个孩子在散步。这些家庭不少是私企老板,他们往往不怕罚款,频频超生。“穷人躲着生,富人却是罚着生”。

  “广东绝不会让富人、名人成为超生的‘特殊公民’。”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富人、名人超生有违社会公平,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罚。广东在2002年制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对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处罚的措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比如,广州天河区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该区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48万元。

  然而,有基层计生干部向记者“诉苦”:省里的条例虽然规定很明确,但实际执行中有难度。国有或集体单位的账相对好查,但很多私企老板、明星名人是有钱,但其真实的年收入到底有多少,计生部门在处罚时往往难以取证。而且他们有的还会把财产、房产转移。

  (据南方日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11 广东年收入20万元者超生
最高可罚48万元
2007-9-19 48256F32002924A64825735A00308B30[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