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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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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摸清文物家底——
我省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本报杭州9月17日讯 (见习记者 朱馨) 今天下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就本次工作的开展作出进一步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文化遗存丰富,因近年来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发展,也遇到了保护和建设的矛盾。随着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技术的进步,以往普查成果已难以准确反映文物保存实际状况。

  据了解,根据我省实际,本次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0年12月结束,较全国提前一年完成,普查地域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街区、古镇、古村,以调查、登录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在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踏勘、登记和复核的同时,将对大运河(浙江段)、工业遗产、传统老字号遗存、明清海防遗址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文物遗存开展专题调查。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要把文物普查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同一时间安排和统一操作规范,组织协调好各方面力量;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承担责任,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参与作用;加强质量评估和督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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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我省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2007-9-18 48256F32002924A648257359003BC4B9[A1-朱馨≈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