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金立操 廖小清) 户口迁移,在迁出、迁入两地来回跑好几趟还不一定能办好的麻烦,今后将越来越少了。日前,省公安厅推出身份证办理与户籍管理5条便民利民措施,规定:省内户口迁移时不需要再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设区市的市区和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还可直接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网上迁移”,而不需要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户口迁移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但户口迁移人必须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有关证件遗失的,必须先补办,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至于“网上迁移”,是简化群众办理户口事项的程序和手续,并不涉及户口迁移条件的调整。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以逐步实现设区市范围内的跨县(市、区)和省内跨设区市的户口“网上迁移”。
其他3条便民利民措施,都与二代证办理有关。据了解,截至8月底,全省已累计换发二代证3011.2万余张。随着我省集中换发证工作的结束,二代证的申领发放将成为一项日常工作,群众随时可到全省980个身份证办理点办理二代证的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为此,公安机关决定10月开始受理省内长期外出群众异地照相原籍办证申请,即申请人就近到指定异地照相点免费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然后委托家人或亲属在原籍地代办申领手续。这一便民措施,将持续到2008年底全国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结束为止。我省还将继续组织人员到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为集中的外省地区,为浙江籍长期外出群众上门办理二代证,并明确规定“1个月内异地发放身份证,不多收群众一分钱”。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已经出现的假冒二代证问题,群众可通过手机短信和上网核查。其中手机短信核查,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姓名、身份证号码”到“10665110”,中国联通用户发送“姓名、身份证号码”到“9951”,显示结果有“一致”、“不一致”、“查无此号”三种,不涉及其他信息。考虑到不法分子可能盗用公民真实信息制假身份证,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信用卡、申请手机号码等,当核查一致时,用户还可以进一步比对被核查人的照片。上网查询,可登录“浙江公安”网站,在便民服务栏目中进行网上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