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些不上规模的小型私营企业总爱搞两套账或账外账,一套自己核算用,一套专给税务部门看,以达到偷逃、少缴税款的目的。他们以为设个账外账,你税务部门拿不到我的生产经营真实数据,再加上现金交易的因素,偷点税少缴点税没什么大问题。那么,税务部门对于企业的账外账是否真的就束手无措,毫无办法了呢?
近日,淳安县国税局对某塑业有限公司开展了一次日常检查,发现该企业的税收负担率只有1.35%,与全省同行业税负率相比明显偏低,因为全省同行业参考警戒税负率就达2.14%,税负异常。为此,检查人员调阅了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账簿,对有关主要指标进行了分析比较,发现该企业耗用原材料与产成品有较明显不配比现象,初步判断该企业存在账外账,或收入不入账现象,具有偷税嫌疑。
动员企业老板拿出真账本是不可能的,为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只能与企业老板进行周旋约谈。询问中,该企业老板总是避重就轻,答非所问。税务人员又继续追问:生产一吨产成品需要多少主要原材料时,老板吞吞吐吐地说出,每吨产成品实际耗用0.28吨左右主要原材料;又问到电的耗用情况时,老板支支唔唔想了半天,说每吨产成品需耗用230度左右。税务人员说,那你们账本上反映的耗用原材料与产成品明显不匹配呀。该企业老板知道做假账设账外账的事已经包不住了,前面他讲的是几个关键的又是无法隐瞒的数据,于是主动交代说:“我自己有个小笔记本,有些收入的确没有上账,一般看对方要不要发票,若要的话价格就偏高一点,若不要价格就优惠一点。以前申报税款,我对财务人员做过交待,要求每月或多或少申报一点,不要零税负,以免引起税务部门的怀疑。我以为,我们是小企业,现在税务部门管的企业有那么多,我弄个账外账,不拿出来,你们税务部门也是拿我没办法的,想不到你们税务部门就盯住我一个税负率,就查出问题来了。”
最后,该企业补交税款68684.42元,滞纳金7246.21元,并被处以补交税款的0.5倍罚款。 (詹黎平 余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