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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安徽省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安徽省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安徽省广德县林业局

  2007年9月14日

  安徽省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广德县招投标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建设纲要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县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所指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9月14日至10月7日期间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23日期间,向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竞买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下午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将在2007年10月2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期限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价时间:挂牌期内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3.挂牌、报价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有关优惠政策:

  (1)对进入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的经营户,自市场开业之日起计算,其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扶持,后2年减半扶持”;

  (2)对进入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的经营户,自市场开业之日起,其工商管理费“前3年全额扶持,后2年减半扶持”;

  (3)招商引进的县外客户带子女来经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

  (4)享受《广德县扩大开放二十条》和《广德县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等优惠政策;

  (5)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建成后,县工商、林业等部门对该市场以外,县城规划区以内的售点限制核发花木及林产品经营相关证照。

  八、付款方式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10日内交付挂牌出让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须在交付土地3个月内实施建设,12个月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营。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6040045 

  联系人:汪先生     雷先生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广德县信用联社团结路分社

  账号:20000050639910300000042

  1.挂牌出让地块位于县城南面广宁路东侧(县中心苗圃),挂牌出让面积153.4亩(约102271.7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33.4亩(88937.78平方米),居住用地20亩(13334平方米)。

  2.本次挂牌出让地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墙改基金,净地出让。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3.该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地块名称 出 让 面 积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广德县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 总用地面积

(153.4亩) 商业用地

(133.4亩) ≤0.38 ≥35% ≤20% 12米 40年 20 万元/亩 2000万元

居住用地

(20亩) ≤1.4 ≥35% ≤30% 12米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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