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一级统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统计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统计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5项)如下:
省统计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区市一级统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委托事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委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