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9月7日消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7日将中国证监会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监管中的角色和定位,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所采取的各项监管措施,目的是促使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征求意见稿共10章106条,对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查找,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07年9月24日前登录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