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法院干部27名。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中级法院:法官10名,文秘工作人员2名。越城区法院:法官5名。绍兴县法院:法官8名。诸暨市法院:法官2名。
二、选调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选调范围: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热爱法院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作风,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体职位资格条件
中级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除现任法官、检察官外,需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文秘工作人员职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越城区法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法官任职条件,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担任法官并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二年以上。
绍兴县法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除现任法官、检察官外,需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诸暨市法院:具有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男性,诸暨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三、选调的原则、程序
选调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决定录用人选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3日~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方法。
现场报名者需携带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证明,及其他证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在指定日期和地点报名。
信函报名者请按现场报名者所需材料,以邮件形式寄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处(地址:绍兴市和畅堂109号,邮编:312000),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5)88580039 88580038
联系人:高明
绍兴市两级法院
向全省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