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经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等五部门对2006年度小企业贷款实绩共同审核,评定出如下23家“2006年度浙江省小企业信贷服务先进单位”:
余杭农村合作银行、浙商银行余杭支行、杭州商业银行建德支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国农业银行平阳县支行、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嘉善县农村信用联社、德清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国农业银行安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分行、上虞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武义县农村信用联社、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天台县农村信用联社、松阳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国工商银行遂昌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江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中国工商银行开化县支行、嵊泗县农村信用联社。
(方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