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本市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和市人才开发中心于近日制定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办法,并已开始试行。
该办法所指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书,也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凡是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参加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农村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体育场路335号)或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8号)进行求职登记;而毕业后升学、留学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不在求职登记对象范围内。
已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辅导、就业技巧培训、推荐帮扶就业服务、推荐参加由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就业见习、未就业期间免费管理人事档案两年、免费获取求职信息、免费享受就业短信平台服务、免费参加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会等优惠服务。
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杭州市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模块填写个人相关求职简历,然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登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其中困难家庭毕业生还须出示民政部门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求助证》。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受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12月。
通讯员 张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