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华,女,台州市椒江区人,1968年8月生,1994年参加工作(已下岗),小学文化。
为给领养的女儿医治“铁粒幼红细胞贫血”这一世界罕见的疾病,6年来,罗雪华带着孩子到处寻医问药,花光所有的积蓄,放弃生意红火的餐馆,并忍痛舍弃腹中的亲骨肉。
2001年4月,罗雪华在家门口发现一个被遗弃的女婴,毅然收养了她,取名陆陆。不久后,陆陆被查出患有“铁粒幼红细胞贫血”,血中铅超标正常人近千倍,自身制造的血完全不能用,只能靠输血维持生命,同时陆陆还有其他并发症,必须经常到医院治疗。
为保住小陆陆的生命,罗雪华对丈夫隐瞒了实情,停下手头生意,一心一意带着陆陆治病。6年来,她几乎天天带着孩子泡在医院,输血输液,打针煎药。在收养陆陆两年后,她有了身孕,为照顾陆陆,她忍痛舍弃腹中的亲骨肉,并为陆陆办了独生子女证。
当她听说广州有一家医院能治陆陆的病,就借钱直奔广州。经专家诊断,小陆陆必须做骨髓移植,才有生的希望,但要找到配对的骨髓很难。就在这时,她听说陆陆的生母怀孕了,罗雪华似乎看到了孩子康复的希望,她马上把消息告诉主治医生,她知道只有新生儿的脐带血可以医治小陆陆的病。可没有想到,一开始就遭到孩子亲生父母的拒绝。后来,罗雪华专程前往江西,找到陆陆的生父生母。在答应支付1万元的“补偿费”后,他们才同意进行脐血配对。然而,此次配对还是以失败告终。陆陆只能继续靠输血输液来维持生命。
这些年,罗雪华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一身外债。为了给陆陆筹集药费, 原有的一栋四层楼房只能出租,一家三口挤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罗雪华说:“只要陆陆能好起来,我愿意牺牲一切。”
罗雪华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对养女的满腔爱心。她纯朴善良、超越血缘的母亲之爱,关爱生命、执着追求的生命之爱,勇敢坚强、无怨无悔的家庭之爱,感动了台州椒江,温暖了浙江大地。以罗雪华的故事为原型拍摄的电影《娘》,不久前摄制完成,再现这位台州女性博大无私的母爱。
罗雪华先后被评为“浙江骄傲—2005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2005十大“感动台州”年度人物、椒江区“青年道德风尚奖”、台州市“十佳慈善之星”、首届浙江慈善奖(个人奖)。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文汇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及《知音》杂志等国内众多媒体对其感人事迹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