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灯光美丽更节能
· 年内实现浙江电子口岸
与宁波电子口岸互联互通
· 我省劳教机关成功挽救
大批违法犯罪人员
· 井水循环利用
· “熔炉”炼真金 “考场”显智慧
· 我省每年将投6.2亿元
用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
· 为创新插上腾飞的“双翼”
· 减免通行费只限军车、警车等7类车
· 感恩是一种美德的传递
· 吃葡萄不用再吐葡萄皮
· 在浙全国人大代表
专题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专项清理“特权车”
减免通行费只限军车、警车等7类车
  本报杭州8月27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季伟宣)记者今天从省纠风办获悉,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的通知》,明确规定仅军队、武警车辆,执行警务的警车等7类车可减免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特权车”、“人情车”等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的自查清理。

  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包括: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包括持“浙江警通”证等车辆,以及执行职务进入辖区内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邮政专用车辆。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减免通行费只限军车、警车等7类车 2007-8-28 48256F32002924A648257344003664D5[A1-余勤≈A5-季伟宣≈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