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为期7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等多部社会领域的法律案将提请本次会议再审或初审。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王茂林、周坤仁、王以铭分别作的关于反垄断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四部法律草案根据此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今年10月1日起,物权法施行后,拆迁管理条例因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将停止执行,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无法可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拟订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建议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在有关征收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受国务院委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所增加的新规定。
外资并购要进行
国家安全审查
针对近年来国内日益增多的外资并购事件,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的有关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严惩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强化危险源防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三审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后的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严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修改后的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危险源的防范和管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房
由省区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是否需要规划许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进行二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对此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省区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