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拍卖的具体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3日至2007年9月21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符合竞买资格及条件的竞买人,可于2007年8月23日至2007年9月21日,到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学校建设保证金和水系建设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学校建设保证金和水系建设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2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地块拍卖时间:2007年9月24日16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07年9月24日8时至2007年10月10日17时。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该地块为有底价拍卖或挂牌出让,底价在拍卖或摘牌前现场确定。拍卖出让,加价幅度在拍卖前现场确定;若转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三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24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拍卖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至签订《出让合同》前支付不低于出让成交价的20%,同时根据规划方案实施、付款进度等同比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再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的30%,同时根据规划方案实施、付款进度等同比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付清余款,同时发放剩余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期:1号地块建设工期为五年,2号地块建设工期为三年,均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1号地块第一年度开发量不少于总量的30%,第二、三、四年每年度开发量均不少于总量的20%;2号地块第一年度开发量不少于总量的30%,第二年度开发量不少于总量的40%。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640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6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
(六)鉴于该地块周边为大学园区和住宅区,该地块内商业不得设置会产生噪音粉尘污染的建材类市场。
(七)竞买申请人须另行交纳500万元学校建设保证金和50万元水系建设保证金。
(八)竞得者须配套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学校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须与住宅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步,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学校建设配套费按芜湖市现行规定执行。竞得者交纳的500万元学校建设保证金,在学校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同时竞得者将土地及地上建筑(含水、电、气、绿化、运动场等各项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九)竞得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规定对该地块范围内水系进行建设改造,建设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竞得者交纳的水系建设保证金50万元,在水系改造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
(十)地块内及周边已建高压杆线现状交付。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3)3121610 5992119
联 系 人:张先生 陆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浦发行芜湖支行
账 号:11001-2221001083
(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
[ 2007]第9号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8月22日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纬五路南侧、规划中的纬六路北侧、规划中的芜石路西侧、九华南路东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0713 西至九华南路、北至纬五路、南至水系、东至规划明渠(1号地块) 79925.2 商业、
办公
酒店 <2.0 <35% 40 26600 8000 (1)该地块为“净地交付”。(2)2号地块内配套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0m2,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0m2),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交给政府
西至九华南路及明渠、北至纬五路、南至纬六路、东至规划中的芜石路(2号地块) 187381.5(其中:
出让面积
147381.5) 居住 <1.8 <22%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