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16日上午9时,国务院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在凤凰县成立,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全面展开。
今年8月13日,正在建设中的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垮塌,酿成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决定成立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任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湖南省省长周强任副组长。
记者从国务院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了解到,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管理和综合三个小组。此外还特别设立了专家组,由来自全国各地的权威专家组成。
据悉,此次调查涉及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在国务院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8·13”事故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也是桥梁施工中发生的少有的坍塌伤亡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必须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依照“四不放过”的重要原则,查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
李毅中表示,调查工作要通过查阅原始资料,现场勘查,实物检测,找当事人询问,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把事故搞准、摸实。在此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还要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8·13”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表明,堤溪大桥在事故前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排查,没有发现,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结果酿成大祸。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强调,对湖南凤凰县“8·13”桥塌事故要重点进行六个方面的调查,抓住关键环节,查清问题。一要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是否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审查意见是否落实;招标投标是否规范;二查勘察设计。要检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是否及时、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工序的衔接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计划,工期是否合理;四查实体工程质量。主要检查结构物强度,砂浆强度以及砂浆砌筑的饱满程度,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五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六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按规范要求加载、卸载,支架安装拆除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