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增值税平均税负率,促进纳税人真实申报,富阳市国税局日前对关联企业内部交易进行了调研,并就强化税收管理采取了三项措施。
经过调研,该局认为存在于富阳市五大通信集团的成员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从成员企业购入产成品形成的关联交易。由于持有通信行业入网证的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与通信电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不一致,持证企业通常是集团公司本部,参与投标签约;生产企业具体实施电缆生产业务,因此造成生产企业的产成品需要先销售给持证企业,再向外销售。二是从成员企业购入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由于铜杆占通信电缆成本的80%左右,部分通信集团成立专门生产加工铜杆的成员企业,满足电缆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需求,同时也对外销售铜杆。三是从非成员企业购入原材料,然后再销售给其他成员企业,作为其生产加工的原材料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针对上述问题,该局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强关联企业内部交易税收管理:一是深入五大通信集团进行调研,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提高政策透明度,要求企业诚实申报、诚信纳税。二是对达不到国税局预警要求的企业实行限票管理,促使企业重视相互开票和平均税负率的影响问题,要求企业杜绝由此而产生的虚增销售行为。三是对部分税负明显偏低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通过评估手段,摸清关联交易的性质和规模,测算对税负率的影响程度。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关联交易,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陈健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