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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出口企业退税
问:我公司为自营出口企业,请问是否可以出口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果可以,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如果不可以,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需要扩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吗?
答:企业出口什么产品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生产企业只有出口自产产品或视同自产产品才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对视同自产产品的条件作了界定,国税发[2002]152号、国税发[2002]165号对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作了规定。
来料加工税务处理
问:来料加工,在办理税务方面,具体应如何操作?比如进出口时需不需要在出口退税系统中操作?平时要提交什么资料到税务局?
答: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时,应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料件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来料加工的货物全部复出口后,必须及时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免税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将对其补税和处罚。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