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14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方帆) 经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调查,在造成16人死亡的泰顺“8·10”重大交通事故中,相撞两车存在占道、超载和超速行驶等不遵守交通法规、违章操作的行为。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牌照为闽J·B3929的小货车正处在上坡,占道行驶,浙C·G5233中巴车处下坡,右转弯超速行驶(时速为52公里,路段限速40公里),两车交会过程中发生碰刮,随后中巴车驶出路面,撞倒右侧路旁2个防撞墩后,坠入落差为11米的水库中。交警调查发现,出事的19座中巴车实载23人,属超载行驶。
据了解,今年1至7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253人死亡,特别是8月份以来,先后发生8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形势严峻。省有关方面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狠抓路面行车秩序管理,高速公路省际卡口对7座以上客车要逢车必查。要进一步排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按照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分成等级,对防护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路段,要重新组织排查,实行分级负责,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