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心困难群众出新政
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能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保障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资金发放:原则上按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
●资金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新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60平方米左右●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详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