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江西住友拍卖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3日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高度
33 明月山温泉风景区温汤集镇 72.469亩(其中住宅用地52.619亩,景观休闲用地19.85亩) 住宅 ≤1.46 ≤30% ≥40% 不超过五层 70 800
景观休闲 只能用于绿化,不得用于其他建设,应保持森林绿化植被不变。 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具备拍卖出让须知中所要求的条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0日至2007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0日到2007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9月4日10时在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土地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秀江路166号)
联系电话:(0795)3239471 3237343
7051819 13576916700
联系人:孙艳 邹辉 程先生
开户行:宜春市农业银行温汤分理处
单位: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账号:025201040001641
网址查询: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yichun.gov.cn
(宜春市政府政务公开网)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江西省宜春市告字[2007]33号
经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住宅开发和景观休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环境的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集镇,距离长沙、南昌均只有210公里,全程高速。该景区以迷人的明月山自然风光、罕见的富硒温泉、悠久的禅宗文化著称,集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山岳型风景名胜区。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富硒温泉,分布在明月山脚下的温汤集镇,日出水量达7000吨,水温常年保持在68℃~72℃,无色无味,可饮可浴。不含硫,经国家鉴定检测和中国医防科学院试验分析,属大出水量、高温度优质矿泉。此泉含有20多种对人体十分有益的微量元素,尤其是罕见的富硒,具有显著的防癌抑瘤保健作用,为华夏第一富硒温泉。同时对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疾病有明显疗效。
该地块开发的住宅开通冷热双水管,每天24小时供应地热温泉,住户足不出户就可泡温泉,是最理想的集休闲、养生为一体的高档温泉度假住宅区(详情请登陆www.myseq.com查询)。
二、规划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