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学是宗教学和社会学的交叉学科,是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现象的一门学科。随着我国文化多样性趋势的日趋显著,身处多元文化境遇中的团体和个人不得不正视宗教这一社会文化现象。宗教社会学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社会现实生活,能为解决现当代的宗教问题提供科学的理论和决策依据,因而在社会学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
法国的涂尔干和德国的韦伯是西方学界公认的宗教社会学奠基人。宗教社会学界的两大流派——静力学派和动力学派就是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前者主要关注“宗教是什么”以及“宗教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是什么”的问题,后者则主要关注宗教对于社会发展和对于人类的“意义问题”。尽管当代国际宗教社会学界呈现一派多元的景象,但两大学派在宗教社会学界仍然有着重要影响。
宗教社会学在中国仅有二十余年的历史,是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引进的一门新兴学科。自引进以来,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经历了思想准备、引进介绍、逐步生根的发展阶段,逐渐走向成熟,摸索出了一条紧密结合中国社会宗教现实和宗教特点进行研究的发展道路和方向。
宗教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宗教的和谐,包括宗教自身的和谐、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宗教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契机为宗教社会学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