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强调,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促进科学发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这一重要论述,是在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的,阐明了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也应当看到,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出现了人口资源压力加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
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应对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科学发展观,正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些年来我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我国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结构得到改善,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自主创新取得新进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事业显著加强,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不断增多,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持续提高。这是党中央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努力奋斗的结果。
事实充分证明,促进科学发展适应了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我们才能够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才能够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要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载8月10日《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