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俞欣 记者 肖国强)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应急水平和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医疗救援任务,省卫生厅近日出台《浙江省省级卫生应急机动队管理的若干规定》,对省级卫生应急机动队的装备、经费、日常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省级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机动队应重点装备通讯、快速检测、消杀器械、便携式急救器械、急救药品和个人防护物品等。装备由各机动队所在单位逐项配备,经费由各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其中省级医院由省卫生厅每年按核定床位数给予补助。
《规定》指出,省级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机动队,由省卫生厅应急办统一归口管理。各机动队所在单位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具体职能科室负责日常的培训和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做出调配指令,厅应急办负责向省级应急机动队所在单位下达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