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各地区单位
GDP电耗降低率等指标
单位GDP电耗
降低率 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降低率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浙江 -0.7 -0.2 5.4
杭州 2.2 1.5 5.2
宁波 -3.5 -3.5 3.5
温州 1.5 1.0 4.0
嘉兴 -3.9 -3.7 0.3
湖州 1.9 4.2 8.3
绍兴 1.9 3.8 -0.2
金华 -0.6 0.6 4.7
衢州 -2.4 0.9 5.9
舟山 -0.2 -2.0 5.3
台州 -1.8 -1.8 5.7
丽水 1.8 4.9 0.3
附:通报数据的说明
1.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的统计范围是全部工业企业。
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
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能耗按等价值计算。
3.若降低率为负数说明本期的指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降低,反
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