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不失时机地推进制度创新,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障碍,用创新的举措破解发展难题,形成体制机制的先发性优势,促进了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面对发展转型、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新挑战,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制度创新愈来愈迫切。随着构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同时把政府改革摆上重要日程,把政府职能切实转换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通过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的不同定位和共同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制度创新,是建设经济强省的有力保证。浙江是资源最缺乏的省份之一,既面临着要素价格压力加大、国际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增加等“成长中的烦恼”,更面临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支撑长远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成长不足的困惑。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保障,用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向改革和创新要发展的优势、资源和空间。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把节约资源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和内在的约束,把依靠科技创新转化为自觉的追求,使集约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使粗放经营者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
制度创新,为推进创业富民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改革和创新,浙江曾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第一批个体工商户、第一批私营企业、第一批专业市场、第一座中国“农民城”、第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激发出来,把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活力进一步释放出来,形成浙江经济巨大的发展能量。我们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继续深化和完善市场机制和法治环境,让千百万百姓成为创业的主体,让广大群众致富热情成为创新创业的追求。要进一步形成明晰产权、保护产权的制度安排,建立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环境,创设激励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活力的机制,营造使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社会财富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