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兰州市政府日前规定,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开挖实行每月审批制。新建道路建成后10年内不得开挖;冬季明确规定不允许开挖的时段、路段不得开挖;主要干道和横穿道路开挖时,要一律安排在夜间施工。
兰州市政府规定,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巷)开挖审批一律到兰州市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领取开挖申请表,经规划、园林、交警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备齐相关文件资料后,由兰州市政务大厅市政工程管理处窗口正式受理。随后由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会同各区市政管理所查看现场,核定开挖地点、面积、时间、设施类型,各区市政管理所签注意见,并按规定交纳掘路修复费及保证金,领取《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