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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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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法律对家庭暴力说“不”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孙湫词 雍月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9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一次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界定,特别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此类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并作纪录,为受害人提供证据支持。在此之前,温州市于2006年底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府令,金华、衢州、宁波江东区等地也建立了妇女庇护所。

  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去年我省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到反映家庭暴力的投诉2619起,其中涉及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就占了95.9%。而这一类投诉在全省妇联系统信访中占12%,虽然比前两年有了明显下降,但家庭暴力的危害仍不容忽视。

  “打老婆是自家事”?

  据统计,去年我省各级妇联组织接到反映夫妻间家庭暴力投诉中,发生在温州的就占到三分之一。“在这些投诉中,经济纠纷、性格不合还有大男子主义的传统观念,仍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鲍冬芳告诉记者,温州之所以成为家庭暴力“高发区”,一是因为一些男人腰包鼓起来后有了婚外情,想通过暴力手段来结束现存的婚姻关系,而且“打老婆是自家的事”、大男子主义的陈旧观念在浙南一带普遍存在。二是那些经济收入处于中下水平的人群,面临生存压力也很容易发生家庭暴力。据介绍,在家庭暴力投诉中,有一半以上是涉及农民工家庭的。

  记者还在杭州了解到,早在2002年8月,市公安局就联合市妇联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援助中心。今年以来,该中心接到有关家庭暴力的报警1180起,平均每天6起多,其中85%都是夫妻间的冲突。

  不少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

  在许多家庭暴力事件中,施暴方往往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受害者实施人身伤害。“许多妇女都是被打了3次以上才来找我们的。”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周大立告诉记者。最极端的是2005年发生在瑞安的案子,夫妻俩因一些琐事发生争执,丈夫居然拿菜刀把妻子当场砍死。

  省妇联“妇女维权热线”的一位接线员坦言,每次接到这样的投诉电话,她心里都非常难过。一个22岁的女孩子曾打来求助电话,母亲离婚改嫁后,她继父对母亲经常拳打脚踢。女孩屡劝不止,由此对这个家产生了厌倦心理,并产生了“怯婚”情绪,不敢与任何异性接近。

  一半以上被打妻子要求离婚

  相比于过去的忍气吞声,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妇女敢于站出来投诉家庭暴力侵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在投诉中,一半以上妇女表示要离婚,不再一味忍让。有些妇女还会主动向妇联的维权专家咨询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挥科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中,涉及人身伤害的其实不到一半,多数是对想要动粗的丈夫的警示之举。“家庭暴力都是突发事件,报警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据了解,全国妇联正在联合公安部等九部委,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将首次对警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立案和处理程序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其迅速采取行动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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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法律对家庭暴力说“不” 本报记者 苏晓春 通讯员 孙湫词 雍月 2007-8-6 48256F32002924A6482573250019D605[A1-苏晓春≈A4-实习生18≈A5-雍月≈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