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张雄伟 钱浩亮) 人们习惯认为,无照经营一般都是小商贩所为,却不知道一些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也存在不少无照经营行为。笔者日前从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局今年以来已查处了10起“洋无照”案件。
据了解,平湖市工商局查处的“洋无照”案件中,主要有外国企业直接在我国、国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在异地和外国人直接雇佣我国员工等3种无照经营行为。今年4月,该局发现上海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在没有办理国内贸易审批及工商变更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就从2005年起在平湖市派驻业务人员,设点推销产品。被查获时,该办事处的国内销售额已达到200多万元。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其办事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若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应按照无照经营予以查处。平湖市工商局局长林纯纯表示,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都要警惕 “洋无照”的存在,一有发现,应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