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华志 杨志圣 林天华) 近日,苍南县消费者委员会钱库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致伤的投诉,消费者吴某获得赔偿9083.2元。
消费者吴某与老乡购买了两箱平阳某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当晚喝到最后两瓶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吴某的左眼被啤酒瓶玻璃碎末击伤,经医院诊断后为左眼角膜穿通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外伤性虹膜离断,后经治疗康复。
伤者出院后,在消费委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承担投诉方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治疗费、误工费、陪人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及营养费合计9083.2元,双方一次性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