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关心的落户杭州政策近日出台,今年,研究生仍可“先落户后就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办落户手续。
近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杭州市将实行积极、开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在增加人才总量的同时,优化人才结构。其中毕业研究生继续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由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大学生入学时,没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跨年度毕业生的落户,凭相关资料到市公安局户政办证中心办落户手续。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时间,到2007年12月31日截止。
外地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杭州市区一般不引进。省、市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工程生产一线和重点文艺表演团体等有需要引进的,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接收落户手续。
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今年杭州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有5万人左右,比去年增加近5000人。大学生就业去向,政府引导和鼓励向三方面发展: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最需要的地方。
杭州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户口留在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杭州准备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干个体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半年没工作,
可参加见习训练
根据规定,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毕业后6个月还没就业,可参加劳动、人事部门组织的见习训练。见习训练一般3至6个月,其间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和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想自己创业的,可参加创业培训,政府补贴一半的培训费用。
大学生9月1日后还没找到工作单位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劳动和人事部门将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
(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