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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文教科卫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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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统计局《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为17877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为8580元。

  1987、2006年两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比较示意图

  (每10万名残疾人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

  2006年第二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分城乡

  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示意图

  2006年第二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的残疾等级构成示意图

  2006年第二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城乡构成示意图

  1987年、2006年两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比例示意图

  2006年第二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家庭户人口示意图

  2006年第二次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人年龄构成示意图

  现将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计算机汇总的残疾人口的地区分布和主要社会经济数据公布如下:

  一、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口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268.36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户数的15.68%;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27.35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0.19%。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省家庭户的总人口的16.37%。有残疾人的家庭户户规模为2.86人。

  二、残疾人口的性别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男性为155.72万人,占49.94%;女性为156.08万人,占50.0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77。

  三、残疾人口的年龄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8.90万人,占2.85%;15-59岁的人口为111.85万人,占35.88%;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91.05万人,占61.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53万人,占54.69%)。

  四、残疾人口的城乡分布

  全省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82.95万人,占26.60%;农村残疾人口为228.85万人,占73.40%。

  五、残疾人口的残疾等级构成

  全省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78.68万人,占25.24%;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233.12万人,占74.76%。

  六、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全省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3.86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11.52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37.34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05.17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45.95万人,文盲率为46.81%。

  七、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

  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5.09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63%。其中视力残疾儿童0.1029万人,听力残疾儿童0.1543万人,言语残疾儿童0.3086万人,肢体残疾儿童0.6685万人,智力残疾儿童1.9542万人,精神残疾儿童0.2571万人,多重残疾儿童1.6457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73.74%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八、残疾人口的婚姻状况

  全省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人口32.35万人,占10.68%;在婚有配偶的人口178.71万人,占59.00%;离婚及丧偶人口91.85万人,占30.32%。

  九、残疾人口的就业与有关社会保障情况

  全省城镇残疾人口中,在业的残疾人为13.42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12.03万人。

  城镇残疾人口中, 有6.8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8.31%。8.99%的城镇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农村残疾人口中,有18.82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8.22%。10.47%的农村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十、残疾人家庭户的收入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7679元,农村为4331元。

  十一、残疾人曾接受的扶助、服务和需求

  残疾人曾接受的扶助、服务的前四项及比例分别为: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有36.60%;曾接受过救助或扶持的有9.86%;曾接受过辅助器具的配备与服务的有5.51%;曾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有4.27%。

  残疾人需求的前四项及比例分别为:有医疗服务与救助需求的有63.48%;有救助或扶持需求的有51.56%;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有43.74%;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的有22.20%。

  十二、残疾人的生活环境

  在此次调查的残疾人所在社区(村、居委会)中,73.50%的社区距离最近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在5公里以内,15.50%的社区距离最近的特殊教育学校(班)在5公里以内,60.50%的社区建有文化活动站(室),70.50%的社区设有卫生室(所、站)。

  注:

  1. 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2.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城乡口径为:城镇包括街道和镇的居委会,农村包括乡和镇的村委会。

  3. 城镇在业和不在业残疾人指男16-59岁、女16-54岁的在业和不在业的城镇残疾人。

  4.调查中家庭全部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农村住户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各种农作物、养殖等实物折算收入。

  5. 医疗服务指通过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采用手术或其他诊断形式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医疗救助指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贫困残疾人实施专项医疗帮助和支持。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主要数据情况解读

  一、残疾人总量增加,但数量结构性减少,青少年残疾比例大幅下降

  调查表明,尽管残疾人总数增加,但数量结构性减少。5-20岁低年龄组和75岁以上高年龄组残疾比例均有下降。其中5-20岁低年龄组残疾人数占残疾人总数的比例由1987年的14.70%下降至2006年调查时的3.38%。遗传性疾病、发育畸形、营养不良等先天因素导致的智力残疾人数占智力残疾人总数的比重由1987年的26.48%下降至17.1%。与1987年比较,视力残疾中一级重度残疾的比重由29.94%下降到15.02%;精神残疾中一级残疾的比重由37.88%下降到18.25%;肢体残疾中一级重度残疾的比重由4.88%下降到1.89%;智力残疾中一级重度残疾的比重由3.36%下降到0.99%。这些变化反映出近20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条件改善和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和康复所取得的巨大成绩。

  二、人口伤残期延长,残疾发生风险增大,残疾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

  调查表明,残疾人口规模大,社会面临的伤残风险增加,残疾人口进入较快增长时期。截至2006 年4月1日,全省各类残疾人总数为311.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36%,其中60岁及以上残疾人191.0万人,比1987年调查时该年龄段残疾人数增加了97.5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新增总数的83.44%。此外,60岁及以上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比例为61.27%,比1987年调查时的47.99%高13.28个百分点。随着寿命的延长,人口的伤残期延长,残疾发生风险也在逐步增大。

  三、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但与社会平均水平仍有很大差距

  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程度比1987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每10万名残疾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残疾人由534人上升为123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149人上升为369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624人上升为1197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845人上升为33730人。

  但总的看来,目前残疾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然比较低。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有145.95万人,文盲率为46.81%,而目前全国人口的文盲率为6.72%。在全省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3.8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24%,而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25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11%。在6-14岁的5.09万学龄残疾儿童中,有73.74%的残疾儿童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一比例高于全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均水平(63.19%),但大大低于全国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均水平(97%以上)。

  四、残疾人收入水平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但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7679元,农村为4331元,而当年全省人均收入水平城镇为17877元,农村为8580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

  全省残疾人中,城镇残疾人口占残疾人总数的26.60%,农村残疾人口占73.40%。表明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比例较高,残疾人口较多。

  五、残疾人康复救助等工作成绩巨大,但残疾人基本需求仍有待满足

  调查表明,残疾人曾接受过医疗服务与医疗救助、贫困救助与扶持、辅助器具配备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比例分别占残疾总人口的36.60%、9.86%、5.51%和4.27%,反映了过去20年来我省各项残疾人扶助事业取得的长足发展。但对以上四项需求的比例分别达到残疾总人口的63.48%、51.568%、43.74%和22.20%。表明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增大,残疾人救助扶持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浙江省统计局

  2007年7月6日

  (第二号)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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