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报道 7月20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石永中学的曹于亚同学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曹于亚因捐肾救父受到社会关注,四川省录取领导小组依据政策给她加了20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随后将她录取。
曹于亚是石永中学高2007届2班的艺术类考生,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2006年11月,在福建打工的父亲身患尿毒症,住进了重庆的一家医院,经诊断为“双肾衰竭”,需要尽快接受肾移植手术。由于一时没有合适的肾源,曹于亚救父心切,说服父母及医生,将自己的一个肾移植给了父亲,挽救了父亲的生命。
为此,她家用去了手术医疗费20余万元,并卖掉了家中唯一的住房。现在,她父亲每月还需4000余元的治疗费。
尽管手术后身体比较虚弱,还要陪伴父亲养病,曹于亚仍然挤出时间复习,并参加了今年的高考,填报的第一志愿是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享受加分。四川省录取领导小组在认真考察了曹于亚的事迹后认为,她感人的至孝至爱以及背后蕴涵的时代精神难能可贵。她对父母感恩图报、对困难勇于挑战的可贵品质,理应得到社会的肯定和褒扬。根据加分政策,省录取领导小组决定给曹于亚加20分,她的成绩因此达到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专业调档线,学校录取她为本校2007级新生。
对此,社会各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社会成员掌握各种知识、技能,更需要社会成员具有强烈的社会道德责任感并勇于践行。就高考加分而言,给有体育特长的加分,是对体育强国的政策肯定;给各种知识竞赛优胜者加分,是对科技兴国的政策肯定。给曹于亚加分,就是给社会道德加分。
另一种观点认为,“举孝廉”没错,“非制度”不行。当高考加分遭遇这种“非制度性”生存困境时,高考公平就会大打折扣。今年有人割肾救父加了20分,那明年加不加呢?缺乏明确的预期,人们就很难将这次的“举孝廉”当一回事,进而培养自己对孝德的敬畏之心和景仰之情。
还有人认为, “加分”不如“破格录取”。毫无疑问,加分规定不能被随意改变,也不可被任意解读,加分需要谨慎,加分政策不能被乱用与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