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某是乐清柳市镇后街村村民,在杭州办企业多年。2007年6月13日上午,乐清市人口计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包某妻子于2007年3月11日在永嘉同安医院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经调查取证,乐清计生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