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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巧用“老娘土” 再造肥沃田
余姚耕地变建设用地前先剥离表土
  本报讯 (记者 杜大强 市报道组 龚宁 张伟) 去年废弃的采石场,如今已成了肥沃的庄稼地。近日,记者在余姚市临山镇岭南村小岙山塘看到,近20亩的土地上玉米、茄子等作物长势喜人。“这里的山塘土是从别处来的‘老娘土’,好肥!”村民们告诉记者,这茬收完后,他们还准备装上喷滴管,种上秋玉米。

  “小岙山塘回填的就是329国道复线建设中剥离出来的表土,马上就可以种庄稼,”临山镇土地整理办负责人说,“如果用传统黄泥覆盖的办法对山塘复耕,表土熟化需要好几年时间。而用‘老娘土’既保证了城镇建设用地供应,又保证了耕作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

  和很多地区一样,近年来,临山镇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少耕地被用作城镇建设和企业用地。看到已历经百年的肥沃耕地征用后被覆盖、填埋,干部群众甚感可惜。为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临山镇尝试通过“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进行土地利用和保护:在耕地变成建设用地之前,先剥离耕作层表土,再将这层厚度约30厘米的表土搬运回填到废弃山塘、宅基地等处进行土地整理。

  为从制度上有效保证这一做法不折不扣地执行,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从告知、协议、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规定政府在挂拍建设项目用地时,要提前告知参拍单位必须将耕作层无偿提供给政府,并集中运送到指定地点。用地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许可时,要签订协议,并缴纳每亩1万元的保证金,确保表土的剥离和回填。完成表土剥离后,用地单位还要向镇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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