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规范》是覆盖长三角地区旅游业的统一标准,此前各地均采用自己的旅游标志,游客容易混淆。而新标准在发布前已经过试点,并通过苏、浙、沪三地质监、旅游、公安、道路交通等部门联合审定,有助于实现长三角旅游交通信息“无障碍”。
新标准包括景区标志分类、版面设计、设置方法等内容,并对景区标志的设置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 (吴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