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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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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投资亿元尝鲜重庆“土地入股”
· “先行先试”
为的是让农民
更富裕
· 由来:麒麟村迈出最早一步
· 合法化:工商局出台规定
· 试水:浙商1亿办投资公司
· 未来:“土地生钱”的诱惑与挑战
· 扩大:模式被复制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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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先行先试”
为的是让农民
更富裕

  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颁布五十条措施,以促进当地工商企业发展。

  其中最引各界关注的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该市工商局负责人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起到明显推动作用。

  虽然,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土地流转的复杂性引起一些专家的担忧。但重庆政府的官员表示,就是要先试起来做起来,如果等一切都规范后再做,也就失去了作为试验区的意义。

  “土地流转,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始就一直存在。现在因为情势不同,开始加速。”重庆市农委新农村办负责人吕小隧表示。

  重庆每年约有40万农村劳动力涌往城市。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已达到706万人。这带来的现实问题是,市区繁荣拥挤、乡村萧条冷清。

  重庆市社科院《重庆农村劳动力转移》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村里几乎看不到青壮年,仅剩下儿童和老人,土地撂荒严重,农田水利失修。

  课题组成员钟瑶奇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新技术的推广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导致农村经济停滞不前。

  在此背景下,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当务之急。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作为土地流转的重要途径之一。据吕小隧介绍,重庆的一些区县,在此领域已有所试验:一种是非公司化的股份合作,多为项目类的经济合作;另一种就是公司化,总的原则都要尊重农民意愿。

  重庆市发改委副巡视员周林军认为,市工商局推出的政策,是一个积极的改革信号。

  周林军是重庆城乡统筹实施方案的拟定者之一,他表示,“中国农村土地,向来只有产业效率,没有交易效益,难以产生资本效益,导致农民不能致富。现在进行的改革,就是通过资本途径来提高其交易效益。”

  他认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实际并无障碍,只是过去习惯性的做法,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的一些摩擦,使其没有得以实施,因此,这个改革可归为技术层面的改革。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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