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浙商投资亿元尝鲜重庆“土地入股”
· “先行先试”
为的是让农民
更富裕
· 由来:麒麟村迈出最早一步
· 合法化:工商局出台规定
· 试水:浙商1亿办投资公司
· 未来:“土地生钱”的诱惑与挑战
· 扩大:模式被复制到其他地方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7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合法化:工商局出台规定
  7月1日,在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到麒麟村考察过后,市工商局出台了《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了50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第16条规定:“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其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思想,经过实地调研、探讨,我们就怎样既加快土地流转,又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大胆探索。”曾经多年在基层任职的王元楷对此表示。这位对城乡统筹深有体会的官员很清楚,这条政策的出台,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必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对于“土地流转”新政为何隐蔽地出现在这50条措施中的疑问,重庆市工商局宣教处赵处长对记者解释说:“这50条措施由工商局制定,是工商局结合自身工商部门的职能为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提出的具体意见。”

  随着工商局文件的出台并实施,农地入股名正言顺,这种原本模糊的土地流转形式亦从此得到政府支持,麒麟村的模式在更大的范围内被推广。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今日关注 00010 合法化:工商局出台规定 2007-7-19 浙江日报000102007-07-19000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