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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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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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投资亿元尝鲜重庆“土地入股”
· “先行先试”
为的是让农民
更富裕
· 由来:麒麟村迈出最早一步
· 合法化:工商局出台规定
· 试水:浙商1亿办投资公司
· 未来:“土地生钱”的诱惑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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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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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未来:“土地生钱”的诱惑与挑战
  在农地入股方面率先吃螃蟹的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还希望走得更远。石堰镇党委书记杨通胜希望,在保证耕地面积总量和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把全村3880多亩耕地聚拢起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产能。他们还计划统一修盖楼房、超市、卫生所、幼儿园,过着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统一修盖楼房的好处在于:如果将现在分散在全村30多个居民点的1320户人家集中居住,换出来的宅基地至少有2000多亩,这对于刚刚明白“土地也能生钱”这个道理的村民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农地入股的试验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回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兴权博士告诉记者,“入股”是投资行为,既然农民是股东,肯定存在风险。

  曹兴权分析,从村民入股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转让了,就已经和公司一道承担风险。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农民想退股怎么办?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不能退只能转让。如果公司倒闭,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必须用现行所有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这也就意味着,作为股东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永远地失去了。

  幸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努力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在推广麒麟村模式的同时,石堰镇正在酝酿向这些以农地入股成立的公司派遣“财务总监”,以期加强监管。等到公司运行顺畅后,政府再撤回这些财务监督者。

  在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院长易小光看来,重庆建立试验区最大的含金量就是“先行先试”,其侧重点不在于政策和资金,而在于体制、机制的创新。

  易小光认为,“如果农民入股的公司经营不善甚至破产,担保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政府应该承担经济风险。毕竟,不能把农村居民当成一般的市场主体来对待。”他认为,为防范风险,建立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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